为深入贯彻落实对涉罪未成年人“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司法理念,创新创优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管理方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最高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指引(试行)》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进一步整合社会力量,共同对涉案未成年人进行观护帮教,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经诸城市人民检察院与我校协商,2018年9月28日,双方共建小风筝未成年人技能培训基地挂牌仪式在我校举行,并在现场签订了《共建小风筝未成年人技能培训基地的协议》。


诸城市人民检察院专职检委王钧、未成年人保护监察科武昌科长和我校郑志松校长、唐德良副校长及昌达机电总经理孙建平等领导参加签约、挂牌仪式。


后期,检察院在办理案件中涉及的未被采取羁押措施、主观恶性较小、有悔罪表现的不批准逮捕、取保候审、监视居住、附条件不起诉的涉案未成年人列为观护帮教的人员,安排到校接受培训教育。
学校了解和掌握观护帮教对象的思想变化和行为动态,及时采取教育考察、心理矫正、行为矫正、知识学习、技能培训、团体活动、公益劳动等方式对其进行教育矫治,以达到帮其改善行为、重树生活信心、预防重复违法犯罪的目的,帮助其顺利回归校园、融入社会。
检察院派出联络检察官定期到技能培训基地对观护帮教对象进行考察,了解和掌握观护帮教对象的思想变化和行为动态,从生活上热心照顾,帮助其克服困难,从精神上鼓励其奋发进取,增强其自尊、自爱、自信、自警意识。
据悉,这是诸城市人民检察院结合办案实际,为创新社会治理形式,积极探索涉罪未成年人教育、挽救模式,为真情关爱保护未成年人建立的“调查+基地”司法工作模式的有益探索。